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
項目背景
地名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會公共信息,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在國家和社會治理
、經濟發展
、文化建設
、國防外交等方麵廣泛發揮著重要作用
。我國曆史悠久
,幅員遼闊
,地名情況複雜
。地名普查是全麵掌握地名信息的根本途徑
,是一項基礎性
、公益性
、戰略性的國情調查
,在1979年至1986年
,我國開展了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
,獲得了豐富的地名資料
,對普查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
,有效提升了我國地名管理水平
,近三十年來
,各地的地名情況發生巨大變化
,如行政區劃調整帶來的政區地名變更
,城鎮化速度加快
,原有地名發生變化,大規模開發建設使地名頻繁變動
,現有地名資料嚴重滯後
,地名信息不全
,不新
、不準的問題十分突出
。地名中存在“大”
、“洋”
、“古”
、“怪”
、“重”
、現象
,地名管理和服務水平相對滯後
,為全麵掌握地名信息
,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務水平
,國務院決定於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通知》(國發〔2014〕3號)以及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實施方案》的精神
,開展進行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
,目的是查清全國地名基本情況
,全麵準確掌握全國地名基礎數據
,提高全國地名標準化水平
,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係
,為社會提供全麵準確的地名信息
。
項目目標
查清地名基本情況
,對有地無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
,對不規範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
,設置標準規範的地名標誌
,建立
、完善各級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
,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
,發揮地名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
、加強國防建設和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等方麵的基礎作用
。
項目任務
一
、調查地名基本情況
。包括陸地水係
,陸地地形
,行政區域
,群眾自治組織
,非行政區域
,居民點
,交通運輸設施
,水利
、電力
、通信設施
,紀念地
、旅遊景點
,建築物
,單位等11大類地名的名稱
、位置及相關屬性信息
。
二
、規範地理實體名稱
。根據國家地名管理的有關規定
,對有地無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
;對不規範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
,切實解決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
、地名重名
,地名命名罔顧傳統
、刻意崇洋
、虛張聲勢
、名不符實
,地名譯寫不準確
、用字不規範
、含義不健康等問題
。
三
、設置地名標誌
。根據實際需要
,依據國家有關標準設置地名標誌
。
四
、開發
、應用普查成果
。利用地名普查成果
,編纂出版地名圖
、錄
、典
、誌等出版物
,建立
、完善各級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
,開展地名信息化服務
,開發研製地名信息化服務產品
。
五
、建立地名普查檔案
,實現地名普查檔案的數字化管理
。
本公司承擔過多個測區的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項目
。如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和吳興區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項目
。